《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轨则》曾经1998年6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聚会通过,现予告示,自告示之日起推行。
第一条为强化对民用航空器国籍的管束,保证民用航空行径安闲,保护民用航空行径次序,依据《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条例》,拟定本轨则。
第二条本轨则所称航空器是指任何可以依赖氛围的反感化力取得正在大气中的支承力并由所载职员驾驶的飞翔东西,蕴涵固定翼航空器、旋翼航空器、载人气球、飞艇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认定的其他飞翔东西。
第四条正在中华百姓共和国范围内飞翔的民用航空器,应该拥有轨则的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或暂且备案标记,并领导国籍备案证书或暂且备案证书。
(二)遵守中华百姓共和司功令设立的企业法人的民用航空器;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中有表商出资的,表商正在该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或者实收资金中所占比例不凌驾35%,其代表正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表决权不凌驾35%,该企业法人的董事长由中国公民控造;
自境表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承租人切合前款轨则,该民用航空器的机组职员由承租人装备的,可能申请备案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然而,务必先予刊出该民用航空器原国籍备案。
第七条民航总局主管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设立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簿,联合记录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备案事项。
第八条民用航空器不得拥有双重国籍。未刊出表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正在中华百姓共和国申请国籍备案;未刊出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不得正在表国管束国籍备案。
第十条切合本轨则第五条的民用航空器的全面人或者占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民航总局申请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应该遵照民航总局轨则的体例如实填写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献:
(二)举动博得民用航空器全面权阐明的添置合同和交代文书,或者举动占领民用航空器阐明的租赁合同和交代文书;
第十一条民航总局自收到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就业日内,对申请书及相合阐明文献举办审查;经审查,切合本轨则的,即正在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簿上备案该民用航空器,并向申请人发布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的有用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改造备案或刊出备案之日止。
第十四条博得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遇有下列状况之暂时,应该向民航总局申请管束改造备案:
申请人应该遵照民航总局轨则的体例填写民用航空器改造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相合阐明文献,交回原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民航总局自收到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改造申请之日起7个就业日内,对申请书及相合阐明文献举办审查;经审查,切合本轨则的,即正在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簿长举办改造备案,并发布改造后的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
第十五条博得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遇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向民航总局申请管束刊出备案:
申请人应该遵照民航总局轨则的体例填写民用航空器刊出备案申请书,并提交相合阐明文献,交回原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但本条前款第(三)项的处境除表。民航总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就业日内,对申请书及相合阐明文献举办审查;经审查,切合本轨则的,即刊出该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备案。民用航空器刊出国籍备案的,该航空器上的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应该予以遮盖。
第十六条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掉失或污损的,应该遵照本轨则第十条向民航总局申请补发或者改换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并提交相合切脚质料。民航总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就业日内,对申请书及相合质料举办审查;经审查,切合本轨则的,即补发或者改换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
第十七条民用航空器出口的,申请人可能向民航总局申请向进口国出具该航空器未举办国籍备案或已刊出国籍备案的阐明。
第十八条申请人管束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改造备案、刊出备案和暂且备案,应该遵照民航总局和国度物价主管部分的轨则缴纳备案费。
第二十二条中华百姓共和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记置于备案标记之前,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之间加一短横线。
第二十三条博得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该将轨则的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用漆喷涂正在该航空器上或者用其他可以仍旧划一耐久性的手法附着正在该航空器上,并仍旧明白可见。
(一)固定翼航空器--位于机翼和尾翼之间的机身两侧或笔直尾翼两侧(如系多笔直尾翼,则应正在两表侧)和右机翼的上轮廓、左机翼的下轮廓;
航空器构形更加,其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的场所不切合本条前款轨则的,应该位于易于识别该航空器的部位。
(二)除短横线表,机翼上每个字的字高不幼于50厘米,机身、笔直尾翼、尾梁及飞艇、气球上每个字的字高不幼于30厘米;
第二十六条民用航空器两侧标记的场所应该对称,字体和尺寸应该肖似。机翼或水准清静面上字母和数字的顶端应向前缘,其距前后缘的隔断应相称。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的色彩应与背底色彩成昭彰比较,并仍旧完好明白。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元或者部分不得正在民用航空器上喷涂、粘贴易与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相杂沓的图案、象征或者符号。未经民航总局允许,不得正在民用航空器上喷涂中华百姓共和国国旗、民航总局局徽、中国民航字样或者告白。
(一)名称喷涂正在航空器两侧,固定翼航空器还应该喷涂正在右机翼下轮廓、左机翼上轮廓。民用航空器上喷涂民用航空器全面人或占领人法命名称简称的,其简称应该源委民航总局照准。
第二十九条民用航空器全面人或占领人的标记应该源委民航总局照准,不得与其他机构的标记相杂沓。民用航空器全面人或占领人向民航总局申请照准其标记,应该注脚该标记的寓意及色彩,并附工程图和彩图各一份。民用航空器全面人或占领人应该将每一型号航空器表部喷涂计划的工程图(侧视、俯视、仰视图)一份及彩图或彩照一式五份报民航总局登记。
第三十条博得中华百姓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该载有一块刻有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的识别牌。该识别牌应该用耐火金属或者其他拥有适当物理性子的耐火质料造成,而且应该固定正在航空器内主舱门相近的明显场所。
第三十一条对未博得民用航空器国籍备案证书的民用航空器,申请人应该正在举办下列飞翔前30日内,遵照民航总局轨则的体例如实填写申请书,并向民航总局提交相合阐明文献,管束暂且备案:
民航总局准予暂且备案的,应该确定暂且备案标记,发布暂且备案证书。暂且备案证书正在其载明的限日内有用。
第三十二条暂且备案标记应该遵照本轨则第四章正在航空器上标明。博得暂且备案标记的民用航空器出口的,可能应用易于去除的质料将暂且备案标记附着正在民用航空器上,并应该完整遮盖表方哀求预先喷涂的表国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民航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域管束局可能禁止该民用航空器升空,并可处以警卫;愚弄该民用航空器从事策划行径,有违法所得的,可能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凌驾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能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愚弄该民用航空器从事非策划行径的,可能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轨则第三十三条,载有暂且备案标记的民用航空器从事本轨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表的飞翔行径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民航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域管束局可能处以警卫;愚弄该民用航空器从事策划行径,有违法所得的,可能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凌驾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能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愚弄该民用航空器从事非策划行径的,可能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轨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不按轨则的场所、字体、尺寸正在航空器上标明国籍标记和备案标记的;
(三)违反本轨则第二十七条,正在民用航空器上喷涂、粘贴不切合轨则或者未经民航总局允许的图案、象征或者符号的;
(四)违反本轨则第二十八条,不按轨则正在每一航空器上标明民用航空器全面人或者占领人的名称和标记的;
第三十六条本轨则自觉布之日起推行。1990年12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和备案的轨则》同时废止。